山东省鲁卫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山东省鲁卫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鲁基证字第000001号、以下简称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山东省卫生厅为主管单位,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成立的省属社会公益类法人组织,具有法人地位,是《条例》实施以来,全省首个依法成立的基金会组织,也是目前国内省级艾滋病防治机构第一个地方性基金会。
基金会办事机构(秘书处)业务挂靠单位是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金会作为行使社会公益事务与服务职能的组织其工作范围:一是以公益事业为宗旨,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大力普及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开展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和咨询服务,拓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考察活动;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单位及个人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制作科普读物,举办科普教育展览;二是依法团结和动员广大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在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以及社会公德公允的框架内,积极参与我国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支持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宣传教育,尽最大可能帮助不特定多数人获取高质量的艾滋病关怀与服务,起到推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公益事业的作用,它必将发展成为我省非政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牵头单位。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领导决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顾问若干名。基金会根据工作业务设立研究型团队、科研课题管理队伍和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基金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外联部、项目部、培训部。
目前,基金会依法登记在册的理事单位有全省疾病预防控制(CDC、卫生防疫)、综合医疗机构(医院、附属医院)、大专院校、大企业等二十五家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基金会理事。
基金会成立至今,连续首批通过省政府组织的省级社会组织第三方社会评估,依法公开率先实行了向社会公众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信息披露制度。
基金会将按照《QFⅡ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扩大原始基金规模,逐步成为投资力量的鲜活血液。
基金会将代表相关部门加入国际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相关组织。
几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全力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防止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卫生医务工作者的配合下,基金会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坚持依法、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基金会坚持办会宗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各个时期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围绕领导力能力建设、大众宣传教育、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多个领域见收成效的活动,促进了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基金会还将积极争取填补我省艾滋病预防控制项目的空白,通过全球基金项目、国家社会动员项目、国际非政府组织项目等其他多部门合作项目的开展和实施,逐步扩大基金会在艾滋病防治领域的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社会公众支持度,建立起富有社会责任感、赢得尊重和信赖的社会公益形象,体现基金会在行业组织的特征及行业地位,这符合基金会在公益领域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基金会应有的作用。
基金会倡导“因为社会帮助了我,所以我要回报社会”的理念 ,愿与社会各界朋友携手为我省公益事业奉献一片爱心,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与合作,传承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共同为控制、消灭性病,预防艾滋病,保障人民大众健康,造福全人类的健康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谱写新的篇章。
基金会以代表山东的中央地图为标志,红丝带标志着关注艾滋病 防治工作,橄榄叶象征着和平。
基金会秘书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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